讲股堂

标题: 男命克我者为子嗣辨证 [打印本页]

作者: 王粉之殿后之龙    时间: 2018-9-12 14:50
标题: 男命克我者为子嗣辨证
今日看滴天髓阐微子女篇,偶有想法,男命克我者为子息星,现代社会,子女克制父母者有之,那么在古代社会,讲究孝为先的社会意识形态中,子女如何克父母呢?


作者: 王者利复利者王    时间: 2018-9-12 14:54
惯养忤逆儿  算不算一种?
作者: 王粉之殿后之龙    时间: 2018-9-12 15:02
王者利复利者王 发表于 2018-9-12 14:54
惯养忤逆儿  算不算一种?

个例不能说明问题,那时候的社会大部分情况是孝为先,一个官员,父母去世,得回家守孝三年,三年间不得娱乐宴饮

作者: 王粉之殿后之龙    时间: 2018-9-12 15:06
而且命理书籍里,官杀为男命子息,这样的例子很少,女命以伤食为子息的例子有之
作者: 草根王之征途如虹    时间: 2018-9-23 21:38
谢谢分享!学习中......
作者: 草根王之殿后之龙    时间: 2018-10-1 19:23
每天顶一顶
作者: 王粉风里的梦    时间: 2020-10-16 23:25
生辰八字历来有两种取用神的方法,就子女的用神而言,一种方法以伤食即我生者为子女,另一种方法女命以伤食即我生者为子女男命则以官杀即克我者为子女。任铁樵注滴天髓是以前一种方法为准的,书中有精辟的论述:“任氏曰:子平之法,以财为妻,财是我克。人以财来侍我,此理出于正论,又以财为父者,乃后人谬也。若据此为确论,则翁女同宗,岂不失伦常乎?虽分偏正之说,究竟勉强。财之偏正,无非阴阳之别,并不换他气,且世无犯上之理,宜辨而辟之。如果财为父,官为子,则人伦灭矣,不特翁妇同宗,则显然祖去生子孙,有是理乎?是以六亲之法,今当更定。生我者为父母,偏正财星是也;我生者为子女,食神伤官是也。我克者为妇妾,偏正财星是也,克我者为官鬼,祖父是也;同我者为兄弟,比肩劫财是也。此理正名顺,乃不易之法”
作者: 王粉风里的梦    时间: 2021-9-18 13:49
@草根王慧木省心:是的,生我者为父母,应该取正偏印为用,而且祖父也不应该以官鬼为用




欢迎光临 讲股堂 (https://bbs.iwangzhe.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