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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事难两全,舍小取大有智慧
另外值得提出的一个重点是,百姓虽然离君很远,但百姓依所处的位置,上面也有一层层的小君、中君、大君,凡是百姓上面的主管都是君,都是百姓所应该要效忠的对象。这可引申为最基层的职员到董事长之间,总是会有一层层的大小主管,每一层都是体制所设的君,都是为最大的君效忠,因此也都应当受到你的尊重与效忠。
但实际在团体中的状况有时却让人们左右为难,好比有时人们会问:“若是上面那么多的君,彼此理念有所冲突时,要怎么办呢?我要效忠谁呢?”要在这种情况下做出正确的抉择是非常简单的,古书里到处都有教我们如何抉择的智慧,好比《孟子》一书里面所提到的“得其小者为小人,得其大者为大人”,便是明确的原则了。这原则说穿了就是凡事要有“弃小取大”的正见便是了!
而什么才是正确的“弃小取大”呢?如果你碰到小君与大君(就是小主管与大主管)理念不同时,若是两者做法都不错,都没有偏离大体利益的方向,也很难分出高下,或者五五分,或者四六分,而他们两人却僵持不下,那你支持谁呢?这很简单,既然两人提的意见实际效能差不了多少,得失在伯仲之间,或是损益很难定论,那就舍弃小君,支持大君的决策,让大君有力量去拍板定案,然后大家心悦诚服地往既定的方向前进,让事情快点推动就是了。这就是第一种的“舍小取大”的原则,也就是依职务大小的伦理来取舍的。
因此身为小君的也要注意,若是在公司里面,一个大主管与小主管的意见所造成的得失,仅是五五或四六的微小差异,而这两人却各有坚持,甚至造成团体动荡不安,那么对一个君子来说,显然这是小君不懂得谦让之过,而不能说是两者之争了!为什么?因为小君的本分本来就是要为大君效忠,既然两者见地差不多,此时小君应该要称道大君的明智,把功劳归给大君,然后开始付出行动才对团体有利。
若是此时小君还坚持不下,丝毫没有退让的迹象,甚至为了表彰自己的才华,还闹出一连串是非来,这便是古君子所说的奸臣或枭雄了!面对这样是非不明的时刻,百姓就是一个强而有力的稳定力量,有智慧的百姓此时必要大公无私,舍小而取大,开始对比较亲近你的小君进行规劝,让小君往大公无私的路上前进,这便是身为百姓所当尽的忠了。
然而此时难就难在小君比较近民,百姓常常因为日常比较接近小君,常受到小君的恩惠,而无法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去舍小取大。这是一般人的通病,也因此常使团体陷入更深的内耗!
现在说说另一种“舍小取大”的原则:若是大君权位虽高,但意见明显比小君差些,得失比例明显是三七,或是二八,若依照大君的作法有可能会使大团体受伤,此时有智慧的百姓则要协助小君,依步骤对大君层层进谏,以确保团体的整体利益。而这方法则可参考第十五章《忠谏章》所说的原则。
若是依照原则屡次谏言大君还不听,则可考虑损伤程度的大小,而作适当的选择。什么是适当的选择呢?例如损伤甚小的,就委屈地依着大君之意,以免原地打转毫无效率;损伤较大的则可向大君以不同程度的态度来诤谏,先是委婉说明,再不行可以正色直词,再不行可以大声厉色。
若其得失真有天壤之别,可能让大团体受到严重的损伤,而大君还是执迷不悟,那么身为百姓的你,为了尽你的百姓之忠,你甚至可以选择挂冠求去的激烈方式去诤谏。但这过程中的存心,都是为了使团体更好,而不是存着与谁对抗的心理才行。以上都是一个忠心耿耿的百姓可循序渐进的办法。
然而这也只能善尽一个为人臣下的忠罢了,不能保证必定能改变得了大局的。忠臣只是能尽上自己的气节,尽人事听天命而已,未必能改变世界的,这一原则是每个人所当有的认识。此时如选择留下来领一份薪水的,只是若留下来就别再怨言了,这是基本气节。
当然,作为基层的百姓,想要尽他的忠,不偏离大体利益的主轴,必要有对上面一层层的大君小君有分辨谁是谁非的能力才行,否则将陷入是非不分,人云亦云的局面,这样反而使国家或团体陷入更加混乱的局面了。而这种分辨是非的原则,也就是在《忠经》第十四章《辨忠章》所阐述的内容了,到那时我们再来做详细的说明。
欲探究竟,敬请关注下篇【忠经】连载(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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